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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  明:

一、為落實資源循環再利用,朝永續校園邁進,本處於淡水校園商管大樓、文學館、體育館、驚聲大樓及工學大樓等五樓館設置共享傘架供師生臨時借用傘具。

二、共享傘使用說明:

(一)自由取用,無須登記,借後請記得帶回歸還。

(二)可於上述五處樓館就近歸還,即可A館借B館還。

(三)請妥善使用、愛護並善盡保管責任,以利下一位有需要者使用。

(四)傘具如有損壞仍請攜回放置共享傘架旁,總務處將不定期派員評估維修或回收。

(五)請勿將私人傘具放在共享傘架內。

三、愛物惜物,從你我做起。歡迎掃描傘架上方 QR Code,提供寶貴意見與回饋。

四、本業務與SDGS12連結:負責任的消費與生產。

五、業務承辦人:事務整備組 簡詩婷,分機:2232。

 

總務長  蕭  瑞  祥